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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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介绍

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经市委、市政府批准(永编发〔2002〕9号),于2002年10月成立,是直属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处级事业单位,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管理、使用和会计核算。目前中心内设综合管理科、资金归集科、资金营运科、法规稽查科、财务核算科、信息管理科、人事科、资金结算科8个科室,下设1个直属营业部和冷水滩管理部、零陵管理部、祁阳管理部、东安管理部、双牌管理部、道县管理部、江永管理部、江华管理部、宁远管理部、新田管理部、蓝山管理部11个县区管理部。

综合管理科职责:

1、负责中心年度工作思路、工作总结的起草,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的编制,负责中心各类全局性、综合性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,负责各科室草拟的重要材料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。

2、负责管委会、主任办公会、全面工作布置和总结会议等全局性、综合性、重要的会议的筹备和组织。

3、负责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物资采购与维修、内部食堂、卫生保洁等后勤管理工作,负责固定资产登记、分配、保管及台账管理工作。

4、负责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的办理,负责中心的政务信息报送、信息披露、政务公开工作,负责中心门户网站、中心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手机APP的内容发布、更新和管理工作。

5、负责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贯彻落实,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及党务工作。

6、负责中心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,负责中心重大决定、重大事项、重大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等的督查督办,负责中心员工考勤,协助人事科负责中心的执行力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。

7、负责中心的文件收发管理、档案管理和行政印章管理,指导直属营业部和县区管理部的公文档案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。

8、负责市委、市政府安排的重大中心工作的组织、安排、实施,负责中心的突发事件处置和综治维稳工作,负责优化经济环境工作,中心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。
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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